1月25日,國家藥監(jiān)局發(fā)布關于修訂吉非替尼片說明書的公告(2021年第17號),對吉非替尼片說明書【不良反應】、【注意事項】項進行修訂。
具體如下:
一、【不良反應】
增加以下內容:
上市后經驗:
吉非替尼片上市后觀察到以下不良反應。這些不良反應來自于無法確定樣本量的自發(fā)報告,難以準確估計其發(fā)生頻率。
皮膚和皮下組織異常:皮膚不良反應是吉非替尼片十分常見的不良反應之一,可發(fā)生在身體任何部位,多表現(xiàn)為輕到中度的皮疹、干燥、瘙癢等。上市后不良反應監(jiān)測已收到掌跖紅腫綜合征(手足綜合征、手足皮膚反應)報告,表現(xiàn)為手掌和足底感覺異常、紅斑、脫屑、水皰、出血、皸裂、水腫或角化過度等。
二、【注意事項】
增加以下內容:
皮膚**:嚴重皮膚不良反應(NCI CTCAE 3級或3級以上)需暫停用藥(見【用法用量】),對皮膚反應進行早期干預有利于吉非替尼的持續(xù)治療?;颊哂盟幤陂g出現(xiàn)皮膚感覺異常、紅斑、脫屑、水皰、出血、皸裂、水腫或角化過度應及時就醫(yī)。
上市后不良反應監(jiān)測已收到掌跖紅腫綜合征(手足綜合征、手足皮膚反應)報告,患者在用藥期間應注意減少皮膚壓迫和摩擦,尤其防止對手掌和足底的壓迫。
(注:說明書其他內容如與上述修訂要求不一致的,應當一并進行修訂。)
國家藥監(jiān)局要求所有吉非替尼片生產企業(yè)均應依據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按照吉非替尼片說明書修訂要求,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,于2021年4月20日前報國家局藥品審批中心或省級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備案。
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,應當一并進行修訂;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。在補充申請備案后9個月內對所有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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