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8日,CDE公開征求《預防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,全文如下。
為指導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通過使用批準后變更管理方案(post approval change management protocol, PACMP)實施疫苗上市后藥學變更,加強疫苗上市后的變更管理,促進ICH Q12在中國的實施,我中心組織起草了《預防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,現(xiàn)公開征求意見。征求意見時限為自發(fā)布之日起1個月。
我們誠摯地歡迎社會各界對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并及時反饋我們,以便后續(xù)完善。
您的反饋意見請以征求意見反饋表形式發(fā)送至以下聯(lián)系人的郵箱:
聯(lián)系人:趙欣、楊丹
郵箱:zhaoxin@cde.org.cn,yangdan@cde.org.cn
感謝您的參與和大力支持!
附件:《預防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.pdf
《預防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起草說明.pdf
《預防用生物制品批準后藥學變更管理方案技術指導原則(征求意見稿)》征求意見反饋表.docx
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
2025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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肖女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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